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与你说过的那些承诺,起码让我兑现一个吧。
盛野点点头。
谭阵朝他伸出手。
摊开的宽大手掌递到他眼前,手指上还戴着那枚飞星的戒指,盛野看着他深深的掌纹,眷念地握了上去。
谭阵拉着他站起来,他们来到那台崭新的,也未必完全崭新的钢琴前,两个人挨坐在柔软的黑色钢琴座上,谭阵揭开琴键的盖子,盛野看他的双手手腕悬于黑白琴键上方,这个画面让他想起十七岁时在电视上,在那部《完美爱情》中第一眼看到谭阵的时候。
至今那仍是最击中他灵魂的瞬间。
当钢琴声响起,他又回到了电影《时光倒流七十年》里,那些俏皮的对话好像还在耳边。
这三分钟最后的温存,谭阵让它变得极尽完美,好像是留给他在七十年后再回味的。
即使做不成恋人,我也想做你七十年后仍难忘的回忆。
盛野依然忍不住觉得,谭阵弹得比电影里美多了,从孤单的如泣如诉,到回忆如大雨丰沛而来。他弹得就是宇宙第一好,谁来和他争都改变不了。
乐曲结束,谭阵转过身来,亲吻了他。
盛野感到泪水沿着自己亦或者谭阵的脸颊流下来,流进他们摩挲的嘴唇,那温柔的唇,终于还是离开了。
“我爱你,”谭阵看着他,说,“但如果……我的爱让你这么痛苦的话,那就结束它吧。”
他们凝视着彼此,他们在彼此的眼里都模糊了,不用说话,却清楚地传达着“对不起”和“我不怪你”。
第85章
盛野半夜醒来,酒劲过去后他便怎么都睡不着了。意识逐渐清明,记忆却还停留在谭阵的车上,他知道是谭阵开车送他回来的,这一趟送了很远,因为自己非要绕城一周,还说要去看海。
他看到了海,可惜这儿的海是内海,没有他想象中的辽阔和蔚蓝,他还是觉得透不过气,又说要去森林公园,迷迷糊糊就记得谭阵耐着性子低头在导航上搜索,说着:“我找找看附近有没有森林公园。”
那时自己好像是胸有成竹地嚷了句:“有的,小时候我爸带我来过!”
他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小时候的事,谭阵边听边点头,然后似乎是报了个地址给他,问他:“是这儿吗?”
他也不记得了,谭阵就说我们去看看吧。
去森林公园的盘山路九曲十八弯,一路上他吐了好几次,谭阵不断地靠边停车,守着他一吐再吐。
他想去找小时候来过的地方,但也不知是自己记忆斑驳了,还是时过境迁,曾经的景色已经不在了,谭阵开着车带他找了一遍又一遍,哪里都没有他记忆中的那片树林。
车最终停在路边,外面鸟声啁啾,谭阵转头看着他,抬手抚开他被冷汗漓在额头的刘海,说:“对不起啊。”
“没事儿,”他失望地低语,“它可能是不见了。”
这个手分得着实狼狈,并没有电视电影中的唯美,哪怕对象是以完美著称的影帝,自己也ng得一塌糊涂。
下山时他看见路边谭阵代言的啤酒广告,指着广告牌对谭阵说:“你看,哥你好帅啊!”
谭阵没有回答,他便转头去看他,看见谭阵的下颚线是紧绷着的。
因为那个谭阵太帅了,光彩照人,比他身边这个处于低潮的谭阵好看太多,他坚持要买一罐来喝,谭阵就下车去给他买了,回来时手里拿的却并不是啤酒,而是轻饮料。盛野无语地看着谭阵,谭阵把饮料转到正面拿给他,说:“也是我代言的,就这个吧,好不好。”
对谭阵,他是无法说“不”的。谭阵一定也知道。
后来发生了什么,谭阵是什么时候送他回来的,他全都不记得了。
如今他躺在自家的床上,那些记忆像梦境一样散去。如退潮一般,一切都过去了。
再拖泥带水,这个手也彻底分完了。
都市至尊神婿 [综同人]明明我只是个普通人 西幻种田了解一下 穿成前任渣反派后翻车了 农媳当家 日出梦幻曲 病友关系 后妈对照组不干了[七零] 离婚(GL) 食色生香:盛宠农家妻 诸星见我[星际]/星际社会反派禁止[穿书] 穿成苏培盛了 穿进漫画,靠演苟命 穿到六零致富发家 反派,你节操掉了 [综]审神者总想掉个剑 第一枝玫瑰 修罗场攻略[修真](GL) 七号同学 宠后养成日常
天生娱乐家简介emspemsp关于天生娱乐家他跑龙套时,每天靠忽悠影视城里剧组过日子,被各大导演恨的咬牙切齿。他第一个主演的作品,是靠假扮算命先生骗来的。后来,他又跑去参加食神争霸赛,还和评委骂了起来。他精通各项国术,...
血火河山简介emspemsp关于血火河山起点第四编辑组签约作品我不要公道和公正,我需要的是铁血和刺刀!我要浇铸出中华民族的钢铁脊梁,我要打造一个铁血中华!这就是我,一个穿越到晚清者的自白!本书与现实无关,纯属跟风之...
卫武道简介emspemsp中庭四大家之一薛剑山庄的大公子因为卷入了老师黄开悟和云阳杨家的争斗而遭致陷害,被迫流亡。在流亡期间,本以为会风平浪静的他再次被牵扯进了周围的阴谋诡计,是就此向命运臣服还是勇敢挑战幕后黑手,敬请观...
锦鲤农妻简介emspemsp关于锦鲤农妻陈卿是傅凛被逼无奈倾家荡产买来的媳妇,对此他心里特别难受,连累俩只小包子一块吃苦,但敢怒不好意思言直到有一天陈卿惹毛了他,傅凛拉脸,用尽毕生所学冷冷道你未免也太自信,谁会喜欢...
宋凝前世跟丈夫离后和渣男跑了,最后落下个被家暴打死的下场。直到临死前看着丈夫抱着她的尸体痛苦,才直到他对自己用情至深。再次睁眼,竟重生到了1983年新婚夜。男人对她深爱又温柔,本以为这一次。可宋凝死死抱住了他,绝不把他往外推。幸好误会不深还能补救,看着家徒四壁的清贫日子,宋凝发誓要发家致富,还要远离渣男和绿茶闺蜜,...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