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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点,天上人间。
今晚,傅泊焉和厉星城的至交好友向南乔做东组了个局。
一层目的是为了给他掌舵的南方集团新开发的楼盘助威造势,另一层目的是为了给厉星城多一次讨好顾远山的机会。
傅泊焉来了纯属是为了给他们凑数,这样才会让这个局显得更隆重更商业化,也更正式一些。
到了包房里面,应邀而来的人已经悉数到场,就显得他的压轴出场,尤为的重头戏。
厉星城和向南乔朝他挥了挥手,算是打了招呼。
顾远山不同于他们的熟稔关系,则像以往那样,恭敬的站起来迎接并与之握手,从这些微小的细节,能够看出来,他的心里其实对他们这几个人,还是存了不少的敬畏和防备。
傅泊焉与顾远山握完手后,就挑了个角落坐下。
这时,包房的门再次被推开。
是会所的工作人员,领着暖场的女表演者走了进来。
小姑娘不大,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扎着马尾,穿着一身白裙,眉眼似水,不同于风尘女子的廉价媚俗,有着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清纯干净,显得与成年人的世界格格不入。
顾远山是最见不了这种场面的,总觉得这样的女孩跟他闺女年龄差不多,却要来这种烟花之地被迫谋生,有些于心不忍,但又爱莫能助。
向南乔做东组的局,自然要比其他人活跃很多,他朝女孩招了招手,随后挑眉问道:“会唱歌还是会跳舞?”
女孩上前几步,怯生生的回答:“唱歌跳舞都会一点。”
向南乔身体往后,靠在沙发椅背上,并翘起了二郎腿,像是突然来了兴趣:“哟,还是个全能啊,专门学过?”
女孩依旧是害羞的模样:“我在戏剧学院读书,是艺术生,所以都会一点。”
向南乔沉吟:“戏剧学院”
女孩轻轻的点了点头,与他说话的时候,眸光不自觉地就飘向了角落的傅泊焉,这样明显的爱慕,混迹风月场所多年的两人自然一目了然。
向南乔和厉星城并排坐在一起,察觉到女孩的动态,不禁对视了一眼。
在顾远山面前,厉星城一向装得很正经,生怕给他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所以不正经的事情都叫向南乔干了。
见没人接话,气氛有些冷掉了,向南乔便赶紧说道:“都会唱什么?”
“老歌可以么?”
向南乔还真就爱听老歌:“哦,说说看?”
女孩想了想三十几岁男人都会爱听的经典老歌,就报了一串八十年代很火的一些歌名。
甚至有些歌名再听到,已经生出了些许年代感:“喜欢你,忘情水,一千个伤心的理由,祝你一路顺风,梦醒时分,我愿意,千千阙歌,容易受伤的女人,如果这都不算爱,为你我受尽冷风吹,潇洒走一回,爱江山更爱美人”
向南乔诧异的瞪眼睛:“哟,还都是些爱情歌曲,这种歌要是没点人生经历和阅历,可唱不出那种味道。”
说着,他拿起了一杯红酒,接着另一只手又拿起了一杯白开水:“就像这红酒和白开水,一个越喝越有味道,一个越喝越寡淡无味”
这话明里暗里都在警告她不要痴心妄想,女孩眨了眨眼睛,好像听得似懂非懂,没敢接话。
察觉顾远山看不惯,厉星城赶紧摆手打圆场:“行了,别杵在这了,该去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
女孩像是终于冲破了摆在她面前的千难万险,笑得如释重负:“好的,我这就去准备。”
傅泊焉全程没有说一句话,像是在回想着什么。
女孩回到前面的舞台,就径直走向了点歌台,看来唱歌是她的强项。
她坐在高脚凳上,选来选去,选了一首陈慧娴的千千阙歌。
她一身白裙,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侧对着沙发上那些个叱咤绯城商界的大老板,灯光迷离摇曳,加之她的嗓音清澈又梦幻,一下子就把所有人都带回了那个没有算计没有尔虞我诈的纯真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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