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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不由屏息倾听,他也从来不曾想到过其它原因。
赵雨樱一声冷笑,说:“林熙棠自出道以来,身经大小数百战,但凡与人对决,还从未败过!可笑的是众多无知之人都以为他是靠谋略上位。”
千夜张了张嘴,忍不住问:“那林帅和张帅交过手没有?”
赵雨樱摇头道:“从没听说过。别问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千夜仔细想了想,还真的从来没有传言透露两人比武结果,这确实令人惊讶。
帝国双璧的名声起于张伯谦和林熙棠都还是将军时,当年这两颗耀眼无比的新星,一文一武,一谋一战,曾是军方新生代中一场佳话。即使后来,一个是门阀勋贵中流砥柱,一个成为军政新贵的领袖,最终变成朝堂政敌,仍是无数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
如今张伯谦更是帝国中坚一代的无敌象征,而林熙棠大衍天机术鬼神莫测,甚至渐渐有超越另外几种上古秘术的势头,所以无数人心中的最佳组合是林熙棠统军,张伯谦破阵斩将。至于论到武功,那自然是张伯谦更强。
然而听赵雨樱话中意思,恐怕当初位列同阶的双璧若是一战,结果还不好说。不过随着张伯谦即将晋升天王,这个猜测恐怕永远不会有答案了。
千夜定了定神,望向远方已经开始进逼的血族大军,“我知道了。不过先打完这仗再说。”
他缓缓抬起右手,身后的传令兵立刻全神贯注地看着千夜的手势,等候命令。
千夜默默判断着距离,等潮水般的血奴走下丘顶,沿着平缓山坡开始冲锋时,千夜的手掌终于握紧成拳!
深浓的夜色猛然被闪耀的火光划开,十余门重炮不断轰鸣,将一颗颗炮弹射向黑暗种族的大军。第一轮轰击中居然夹着大半照明弹,一时之间宛若当空出现十轮太阳,刺眼的白光将整个战场照耀得如同白昼。
藏身在血奴中的高级血族战士大都在全神盯着夜空,准备出手拦截重炮的炮弹。普通照明弹对他们而言只是稍稍影响视力,不会对眼睛有所损失。
然而千夜使用的这批照明弹却是帝国主力军团才会配备的特种闪光弹,爆发出的光芒含有强烈的黎明原力,对黑暗种族杀伤力极强,尤其是对夜视能力出色的血族和魔裔格外有效。
这些特种闪光弹每颗都价格不菲,永夜战场上,哪怕是大型战役中也十分罕见,千夜对面的多默子爵根本没有见识过这种东西。白光乍现的刹那,他惊觉不对,急忙闭眼,但是双目已是阵阵灼痛,不由自主地流下泪来。
连多默都这样,他麾下的血族就更是不堪。亮白光芒照射在血族大军上,许多高阶战士顿时捂住双眼,痛苦地哀号。血奴们则皮肤上都出现大块焦黑斑痕,不少力量弱小的被烧得满地打滚。
仅仅一轮重炮轰击,就让多默的部队出现混乱,低级战力几乎被一扫而空。
千夜静静站在后方,注视着一切。
第五十四章小胜
重炮继续轰鸣,这次就全都是常规炮弹了。团团火光在血族阵形中炸开,每次都会掀飞十余个血奴。
只是由于人族在战争中更常使用枪炮,因此黑暗种族对着人族队伍冲锋的时候,一般都会拉成散兵阵形,重炮声势虽然浩大,造成的伤害却有限。
而且血奴本就是纯粹的消耗品,被用来消耗敌方弹药的炮灰,无论死多少血族都不会心痛。但是因为血族战士习惯了分散躲在血奴的队列中冲击敌阵,这种重炮的覆盖射击就有效果。
中低级的黑暗战士虽然身体强悍,却也不敢硬吃炮弹,他们的躲闪动作远比一般血奴矫捷,往往会被人族狙击手分辨出来,成为射击的靶子。
此时多默子爵陷入了两难的困境。大半血奴都在刚刚的照明弹攻击下失去了行动能力,整个阵形难以继续推进。他要是命令部队继续向前,那么血族战士就会彻底暴露在暗火的枪口下,若是原地固守,那又会不断被重炮轰击。
再稀疏的队形也承受不住重炮犁地般的一遍一遍覆盖轰击,多默睁开还在流泪的双眼,彻底陷入狂怒状态,伸手向前一指,吼道:“杀!杀光那些卑贱的人类!”
这是总攻的信号,在子爵的命令下,血族战士们纷纷开始冲锋。他们展现出惊人的速度和敏捷,以比猎豹还要快的速度冲向暗火防线。
千夜收起拳头,再伸手向前一指。命令接力般地传递开去。暗火阵地上轻重武器一齐轰鸣,火雨将最前排的血族战士如割草一样的扫倒。
血族同时开始反击,血族原力枪特有的高亢声线不断响起,一道道原力光芒划破夜幕,落在防御阵地上。血族战士的精锐在这一刻展现无疑,他们很少使用火药武器,一颗颗原力弹循着暗火战士打出的弹线,如同反射般几乎要钻入枪口。
一下子暗火就有了上百的伤亡。
千夜神色不变,默默注视着战局。
在恐怖敌人的刺激下,暗火战士拼命将子弹倾泄到阵地上。密集弹幕在夜色下构成张张火网,当头向血族战士们罩去。
血族战士再如何闪移腾挪,依然不断倒下,他们也在反击,几乎每枪必中,但是造成的伤亡却是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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