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程维哲走进后院的时候,刚好见杨中元把菜摆上桌,一盆汤菜,一道爽口小凉菜,一盆打得有些稀的红豆粥,外加半个蒸熟的甜南瓜,老远瞧着就十分诱人。
周泉旭见他来了,忙指着旁边的木盆道:“快擦把脸,这就吃饭了。”他一面说着,一面去前头关上铺门。
程维哲擦了把脸,又洗净手,这才坐到桌边,深深吸了口气:“真是太香了,我觉得我能吃两碗饭。”
杨中元笑道:“吃吧吃吧,管够。”
☆、036想念
第二日程维哲果然没过来,杨中元想着他昨日的话,心里便觉得分外温暖。
程维哲就是这样一个人,无论他自己心里有多苦多难受,他却从来都活得努力而积极,家里的生意不能做,他便自己寻出一个事业来。
这一点上,杨中元倒是跟他很像。
就在杨中元想着程维哲事情的时候,外面又来了一位食客,他抬起头同客人打招呼,却愣住了。
“哎呀,孟叔,您怎么上我这里来了?找我有什么事吗?”杨中元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亲自走到门口迎那人。
来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眼睛有些小,人也特别瘦。这条巷子的人,都叫他孟条,说他跟麻杆似的。
“怎么,我还不能来你这里吃碗面?”孟条说话声音不太好听,粗粗的,仿佛被砂纸打磨过一般。
他说话很不客气,脸色也差,但杨中元却仿佛都没瞧见,十分客气把他送到座位上,这才又回去抻面。
“哪能啊孟叔,我这不是想着你们孟记几十年的老招牌,咋可能还缺我这口吃的。”杨中元笑眯眯下着面,说起话来也带着三分恭维。
这孟条之所以叫孟条,也不光是因为瘦。他家也是在这条街上开食铺子的,不过做的大多都是家常菜,唯独一手拉条子是他爹传给他的,孟记在雪塔巷这么多年,也把这拉条子的口碑给实打实砸了下来。
所以他今日来杨中元这里吃早食,杨中元才觉得诧异。
孟条看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没有讲话。
雪塔巷里街坊四邻几乎都认识,他们知道孟条是个十分心胸狭窄的人,因此都飞快吃着面不讲话,有那几个心肠好的,还直给杨中元打眼色。
杨中元笑笑,回头看了看后面院子。还好现在客人不多,爹爹已经回了后院洗衣服,要是让他碰到这事,又得念叨一番。
这会儿外面天色已经大亮,吃早食赶工的邻里早就吃完走了,孟条是最后一个进来的食客,所以杨中元也并不着急,他认真把孟条那碗面做出来,然后双手捧着给他端了上去。
食盘上已经摆好了筷子长勺与一小碟素什锦,看起来像模像样的,无论是用勺还是用筷子,吃面都很方便。
今日早起他这样改进一番,客人的反响都是很好。本来一碗面十八个铜板就不算贵,他这里料足味美,东西干净,如今还送了小菜,一早起杨中元被客人赞得笑弯了眼,心情正是好。
所以他见孟条一脸不高兴地挑着面,也没往心里去,径自蹲在地上洗起了碗来。
他这里什么都很整齐干净,洗碗都是先用碱水再用清水,最后还要用热水烫,客人们都是看得到的。他也并不怕人看。
可是没等他洗了两个碗,就感觉一股炽热的视线仿佛要烧掉他的发顶。杨中元抬头一看,果然是孟条在看他。
我的博物志先生 情投医合 为你千万遍 威武不能娶 太平间的宅男 渣男绿女 狼孩与娇花(糙汉 婚后爱 高H) 谁说我要做炮灰 摘下那束高岭之花 不知深浅 宠她骄纵 旦那 [父女 Ds/SM] 犯贱 五个老公发现了彼此的存在怎么办? 温柔狙击 姑姑来自异世[七零] 圆橙 春情难遣旧金山(年代港风H) 重生之再问仙路(NP) 退婚后咸鱼美人拿了反派剧本
天生娱乐家简介emspemsp关于天生娱乐家他跑龙套时,每天靠忽悠影视城里剧组过日子,被各大导演恨的咬牙切齿。他第一个主演的作品,是靠假扮算命先生骗来的。后来,他又跑去参加食神争霸赛,还和评委骂了起来。他精通各项国术,...
血火河山简介emspemsp关于血火河山起点第四编辑组签约作品我不要公道和公正,我需要的是铁血和刺刀!我要浇铸出中华民族的钢铁脊梁,我要打造一个铁血中华!这就是我,一个穿越到晚清者的自白!本书与现实无关,纯属跟风之...
卫武道简介emspemsp中庭四大家之一薛剑山庄的大公子因为卷入了老师黄开悟和云阳杨家的争斗而遭致陷害,被迫流亡。在流亡期间,本以为会风平浪静的他再次被牵扯进了周围的阴谋诡计,是就此向命运臣服还是勇敢挑战幕后黑手,敬请观...
锦鲤农妻简介emspemsp关于锦鲤农妻陈卿是傅凛被逼无奈倾家荡产买来的媳妇,对此他心里特别难受,连累俩只小包子一块吃苦,但敢怒不好意思言直到有一天陈卿惹毛了他,傅凛拉脸,用尽毕生所学冷冷道你未免也太自信,谁会喜欢...
宋凝前世跟丈夫离后和渣男跑了,最后落下个被家暴打死的下场。直到临死前看着丈夫抱着她的尸体痛苦,才直到他对自己用情至深。再次睁眼,竟重生到了1983年新婚夜。男人对她深爱又温柔,本以为这一次。可宋凝死死抱住了他,绝不把他往外推。幸好误会不深还能补救,看着家徒四壁的清贫日子,宋凝发誓要发家致富,还要远离渣男和绿茶闺蜜,...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