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拳头速度极快,饶是我也没反应过来,竟是实打实在脸上挨了一拳。
好在我皮糙肉厚,那一拳打在脸上,倒也没什么大碍,只是有些狼狈外加疼得我龇牙咧嘴。
倒也幸亏那奎木狼一身修为紊乱,不然单凭他仙阶一星点穴的修为,还真能把我伤了。如今他修为紊乱之下,一身仙阶发挥不出八成。
可是,他那金光是怎么回事儿?
我从未见过这种神通,那金光纵地而起,身影隐在其内竟是速度极快,只瞬间便进到我身前。
那奎木狼一拳打出,见我无恙,不由得抬头楞了一下。
下一瞬,又是金光乍起,顺着地面直直冲到三十丈外。
金光散去,奎木狼身形再次显现,却已经是离我远远的。
“你……”我皱着眉头,心说这货速度到底怎么回事儿。
这么玩下去,还怎么打。
这金光的速度几乎是转瞬即逝,我连他怎么过来的都看不清。这要真打下去,这奎木狼一心想跑,我根本就拦不住。
何况有这速度,他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这本事,他从哪儿学的?
我忽然想起来,这货当年被和尚吊起来打的时候,和尚问过我这妖怪是什么身份。
这奎木狼,原本是二十八宿中西方白虎七宿之首,与披香殿仙女私通,相约下凡,然后娶了仙女转世的宝象国公主,两人在一起整整十三年,还搞出了两个孩子。
难不成,是他当年在天上时就会的本事,只不过当年被和尚打的时候未曾觉醒,如今却是已然想了起来?
一念至此,我抬头直勾勾看着奎木狼,出声问道:“奎木狼。你这是什么神通?”
奎木狼皱着眉,似是在回忆什么。
许久,我见他眼中泛起一丝迷茫,终究还是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我……自从我在这西牛贺州上恢复了意识就会。倒也记不起来是什么名字,我大哥说这叫做纵地金光。”
纵地金光?我一愣,呆在原地。
天罡三十六变里,有一门神通叫做纵地金光。
这纵地金光我当年在天上做官时虽没亲眼见过,但也听说过。乃是速度极快的道法神通,使用之下,自身能化作一道金光,瞬间可移动至数千里,当的是陆上神行法术之最。
这种速度,就连那些飞行神通都比之不上,是以又被称作天下第一身法,在天罡三十六变里被排在第九。相传是元始天尊所创,后来在黄河阵,元始天尊又将其传给十二金仙。
是以,哪怕是整个天庭,这神通也只有不足二十个人会。
如今想来,应当是这奎木狼在天上时,不知得了何种机缘,在加上自己天赋使然,竟是习得了这种身法。如今失了记忆,却也依旧能施展这神通。
我如今虽有这一身斡旋造化之力外加八九元功辅助,已然能施展当年和尚教给我的地煞七十二变,却想不起来那其余的天罡三十六变,如今遇见这纵地金光,倒也没认出来。
不知为何,我忽然想起那白色残影的速度,似乎比这纵地金光还要快上不知多少。
那种破碎虚空的速度,当真是空前绝后。
奎木狼皱皱眉,又是金光乍起。
我眼前一晃,一个厚大的脚掌伴着金光踹到我面门。
那速度极快,我虽看到,却也拦不住,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一道金光踹来。
奎木狼一脚将我踹飞,倒也如之前一样,看着狼狈却并没什么伤势。然而,那伴随他而来的金光,却直直射入我体内。
我一愣,却只觉体内原本平静的红芒如同炙热火焰一般暴躁起来,完全不受我的控制。就如同,那原本平静的暗红岩浆上忽然浇上了一盆凉水一般,或者说是滚油更为恰当。
那冲入我体内的金光刹那间钻入红芒,如同火信一般,引燃了我一身斡旋造化之力。
小可怜是万人嫌,反派们带她发疯 小师妹她降魔有道 九阳绝脉:下山后我无敌了 镇国医圣 绝世仙帝在都市 穿书小可怜,爹懒娘抠哥哥傻 妄爷的小祖宗是马甲大佬,杀疯了 无限流:修罗场,到底应该哄谁 60年代,我能无限模拟 成神从双修开始 金堤永固 斗罗大陆之花神密传 穿越大唐,沙雕幼崽她又坑人了 重生后加入顶流男团后玩脱了 生存游戏:领主她又霸榜了 重生末世纪元 谁说植系召唤师都是废物? 小农女之家徒四壁,我有灵泉空间 锦瑟江湖 我的总监
天生娱乐家简介emspemsp关于天生娱乐家他跑龙套时,每天靠忽悠影视城里剧组过日子,被各大导演恨的咬牙切齿。他第一个主演的作品,是靠假扮算命先生骗来的。后来,他又跑去参加食神争霸赛,还和评委骂了起来。他精通各项国术,...
血火河山简介emspemsp关于血火河山起点第四编辑组签约作品我不要公道和公正,我需要的是铁血和刺刀!我要浇铸出中华民族的钢铁脊梁,我要打造一个铁血中华!这就是我,一个穿越到晚清者的自白!本书与现实无关,纯属跟风之...
卫武道简介emspemsp中庭四大家之一薛剑山庄的大公子因为卷入了老师黄开悟和云阳杨家的争斗而遭致陷害,被迫流亡。在流亡期间,本以为会风平浪静的他再次被牵扯进了周围的阴谋诡计,是就此向命运臣服还是勇敢挑战幕后黑手,敬请观...
锦鲤农妻简介emspemsp关于锦鲤农妻陈卿是傅凛被逼无奈倾家荡产买来的媳妇,对此他心里特别难受,连累俩只小包子一块吃苦,但敢怒不好意思言直到有一天陈卿惹毛了他,傅凛拉脸,用尽毕生所学冷冷道你未免也太自信,谁会喜欢...
宋凝前世跟丈夫离后和渣男跑了,最后落下个被家暴打死的下场。直到临死前看着丈夫抱着她的尸体痛苦,才直到他对自己用情至深。再次睁眼,竟重生到了1983年新婚夜。男人对她深爱又温柔,本以为这一次。可宋凝死死抱住了他,绝不把他往外推。幸好误会不深还能补救,看着家徒四壁的清贫日子,宋凝发誓要发家致富,还要远离渣男和绿茶闺蜜,...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